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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明:完善考评制度 推进绩效考核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7-08-13 00:00:00

我市创新干部管理方式,建立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机关干部养成网上记日志、晒业绩、评干部、比作为的习惯,绩效考核已经融入广大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成为考查和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实施绩效考核,清楚记录每人每天的工作情况,客观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有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单位的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中,需要按时组织开展双月测评和年度民主测评。为了指导机关干部之间开展民主测评,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干部的工作实绩,我们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市社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考评范围,界定评价标准,规范考核程序,落实组织保障,为加强干部实绩管理,做好考核成果运用,实施民主测评提供制度性安排,推动供销社绩效考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建立科室考评制度,突出工作实绩这一重点。我们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考核,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规定,以考核机关干部工作实绩为重点,兼顾德、能、勤、廉等方面,按照两个“六比四”的比例对每名机关干部进行测评。平时考核测评时,工作实绩占60%、其它方面占40%;年度测评时,工作实绩考核占60%、民主测评和分管领导评分占40%,最后综合评定每名干部年度实际考核得分情况。

实施干部绩效考核,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在对工作岗位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把考核对象划分为县级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干部两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二是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在年度民主测评和年度分管领导打分评优时,注意与月实绩清单、月打分情况相结合,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三是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在运用绩效考核结果时,除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给予年终一次性奖金外,对考核优秀人员另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还把绩效考核结果与加强干部培养教育、评先表优和选拔任用相挂钩。

规范绩考工作流程,按照“四个”步骤进行。我们按照制定计划、纪实工作、组织评估、做好反馈四个步骤来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流程,对单位和个人的各项任务清单、组织实施和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将绩效考核各环节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小结、双月有评分、半年有点评、年终有测评,确保单位集体、科室岗位和干部个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标任务及时完成。

通过建立完善市社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干部日常绩考工作,激发了干部争先进位、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形成狠抓落实良好氛围。

(作者系荆州市供销社人事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