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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创新绩效考核方式 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7-08-13 00:00:00

实施绩效考核是近年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十年来,经过绩考系统不断的完善和创新,网上实绩考核已经成为干部考核工作的必备要素,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网上晒实绩、考实绩、用实绩已经成了机关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客观地评价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实绩,激发干部职工的履职潜能,全面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局在绩效考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作一些初步探讨与思考。

一、提高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思想认识,让考实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机关绩效考核作为机关干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几年来的运行,在机关干部队伍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仍然有部分干部认为,绩效考核是相关科室的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即使是每天进行记载,但也存在单位的总体目标任务与每个科室及科室人员的绩效目标衔接不够的问题。这样,容易造成绩效考核体系在上层、中层和下层之间没有形成共识,绩效考核的制定和实施在某些层面尚缺乏认识基础,有流于形式的表现。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认为:

一是必须加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晒实绩、考实绩、用实绩工作的认识和重视,让主要领导参与其中,切实感受到绩效考核对业务工作中的推动作用。

二是要在干部提拔任用、评优等考核中实实在在的体现“用实绩”这一要素,比如考核材料及个人工作小结中必须报告干部实绩考核记载率、得分情况等,通过这些涉及到干部切身利益的工作渗透,将考实绩工作根植于广大机关干部意识之中,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这项工作与个人工作发展和职业生涯息息相关,从而予以高度重视付诸行动。

三是要通过不断创新考核方式来增加实绩考核工作的粘性。实绩考核实施十年来,从最初的考个人到现在的考班子、考集体,整体框架已十分完善。但从机关考核工作角度考虑,考核的主体是机关工作人员,为避免机关内部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可以在现有的考核系统上增加机关自主考核的项目,用于考核评价某些临时组建的工作专班或某些中心工作,并将考核成绩计入全年实绩考核之中,这样全年的实绩考核成绩才会更准确。

二、明确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之间的关系,让晒实绩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通过实绩考核工作在我局运行中发现,不论是与科室还是与个人,实绩考核配套的结果运用手段不硬,相关的不以物质为基础的配套奖惩措施推行起来难度较大,使部分干部对于对于网上记载、评分等操作有敷衍情绪,认为随便填一下就可以了,平时工作中出彩工作报送、网上日志填写等漠不关心、得过且过,积极性不高。同时,对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奖励配套措施落实难度大,导致二级单位人员对绩效考核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存在市直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热火朝天,二级单位得过且过的现象。

另外,业务科室和后勤科室也存在得分不平衡的问题。在每两月统计网上评分结果中,我们发现后勤科室因为担任行政后勤保障任务等,与领导接触多,与同事接触多,平时考评得分普遍高于业务科室人员。而在出彩工作申报过程中,业务科室因自身工作职责的特点又普遍强于后勤科室。导致年底汇总全年得分时,平时考评得分与出彩工作得分差异明显。

要解决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必须制定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紧密联系的量化指标,明确年初单位工作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并将每一项目标按完成度进行细化,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考核标准,不仅应当看重业务工作成绩,也要将党建、干部学习教育、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一并纳入指标体系,平衡好业务科室和后勤科室得分权重,激发机关干部做好本职工作,报送出彩工作的积极性,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让用实绩发挥推动工作作用

实绩考核已经成为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推手,我们认为只有真正用好实绩考核结果,才能促进我市实绩考核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

首先是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不仅要将实绩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还要实行实绩考核末位诫勉和淘汰制度,比如,可以对当年排在末位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人员进行岗位的调整,连续三年处于末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绩效考核奖励打折等办法以示惩诫。

其次是加大对直属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兑现力度,由于这类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不足,即使年终绩效考核被评为先进或合格后,均无法兑现奖励经费,造成这部分人员工作积极积极性不高。为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实绩考核工作的积极性,真正做到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提拨任用挂钩,建议市绩考办可能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让这类单位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解决绩效奖励经费。

(作者系荆州市科技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