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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沁芳:于无声处润物 在学习中提高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7-08-13 00:00:00

我,一名法官助理,普通的法院干警,得知要就市绩考工作写一篇文稿时,迷茫了。

我能写?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较擅长的是条款式的公文书写,文思泉涌、文笔优美、文采斐然从来与我无关啊!

怎么写?是以策论形式?散文形式?还是心得形式?毫无头绪啊!

写什么?从宏观写还是从微观写?是写绩考结构、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实用性,还是写绩考给我们工作学习带来的变化?

慢慢地,我沉下心,开始回忆,开始思考。渐渐地,较为清晰地写作主题形成,要写就写自己最真实的感受,从我接触最多、感触最深的着手,谈谈实绩考核系统对我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了哪些改变吧。

最初,填写工作实绩对我而言真是负担。在法院,每日的工作繁琐而忙碌,还要挤出时间写实绩,写什么?记流水账?在这种心态下,最初的实绩填写是杂乱无章的,想起什么写什么,把它当作一个必填项去完成,心中稍有抵触。

过了一段时间,当我回看原来填写的内容时,居然从杂乱无章的流水账中发现了工作中的常规事项、重点事项、难点事项。这就有点意思了,原来实绩填写还有这个作用。之后,我开始有意识地分类记录,写得满满当当的,OK,蛮有成就感!

接着,问题来了,写了那么多,工作事项的关键节点呢?不明确,怎么办?想一想,想一想,找到了,解决方法就是——提炼,用“关键词+语句”的形式完整简洁地表达工作事项的内容、作用和结果。然而,“提炼”二字,说得简单,其实不易,它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用心观察、细心体会,需要在语句组织时简化凝炼,这种提炼的过程日积月累,滴水穿石。哦,原来,文字凝炼能力有所提高还有它的功劳,该偷笑么!

现在,我时常翻看原来的实绩记录,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我的工作内容包含这么多方面。再看看,再想想,当时我为什么那样安排工作进度?现在同样的工作事项,是不是能以此为基础作出更好的计划和安排?效果可不可以再好一点?于是,归纳、总结,再归纳、再总结,同类事项的较优工作方案出炉了,效率一点一滴地提高了,这是它给我的又一助力!

到了该给其他同事评分的时间了,怎么评?咱们先看看同事们的实绩记录,再结合他们的工作岗位、日常工作情况综合评分。原来,他们是这么记录工作重点的;原来,他们的工作内容有这些方面;原来,他们的工作这么忙碌;原来,他们这么认真细致。佩服!感动!评分“优秀”档,妥妥的。咦?为什么有的记录非常少,有的是空白?是忙得没时间写,不记得写,还是觉得没必要写?这可难倒我了,怎么评啊?就这样,在总结、评价、纠结、决断中,匆匆一年一晃而过,待到年终实绩考评成绩出来,嗯嗯,忙碌的、辛苦的、认真的同事们,你们被评为“优秀”,当之无愧!

说了那么多,还是作个归纳总结吧。就个人而言,实绩考核系统改进了我的学习方法,改善了我的工作方式,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就单位而言,它展示了每位干警的工作实绩,促进了干警之间的相互了解,客观地评价了干警的工作成绩。它带来的积极影响有目共睹,这满屏的赞誉它实至名归。不过,在实践操作中我感觉有些地方还略有不足,可以改进。下面,切换为条款式公文书写模式,来说说我对实绩考核系统的小小建议。

一、建议增加每周工作计划、日程安排的选填项。

对于工作繁杂的我们而言,确实存在一周工作安排虽已大致确定,但因太过忙碌没有时间及时填写或者忘记已经做过的事情无法填写等情况,如果能增加每周工作计划、日程安排的选填项,让我们即使偶尔无法记录或者忘记某些工作事项时,也能根据已确定的周计划安排如实填写,这样不至于有所疏漏。因此,建议增加每周工作计划、日程安排的选填项。

二、建议对“优秀”档的总名额和剩余名额进行实时数字显示。

实绩考核系统对“优秀”档的名额设置了限额,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综观所有被评选人后,优中选优。但是,当前系统既不显示“优秀”档总名额又不显示剩余名额,只有在我们选定为优秀的人数超过系统默认的名额限制时才被提醒超限。这时,评分人就必须重选,但即使重选也无法确定还有多少名额,剩下的该如何选择。于是,部分干警为避免做重复功、无用功,直接全部选择为“合格”,这是极不利于“优秀”档评选的。因此,为综合、全面、真实地进行考评,建议对“优秀”档的总名额和剩余名额进行实时数字显示。

言而总之,自实绩考核系统施行以来,我对它的感觉经历了“稍有抵触”- “有点兴趣”- “摸索前行”- “学习提高”四个阶段,它默默地、悄悄地在不经意间改变了我的工作学习状态,让我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审视自己的工作方法、处事态度,敦促我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实绩考核,在运用它的过程中不断充实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踏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服务审判大局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作者单位: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