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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永耀:绩效考核的实践与思考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7-08-13 00:00:00

市水利局对绩效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周密安排,建章立制、狠抓督导,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科学制定年度目标计划,积极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履职尽责“清单化”管理,逐步形成“向心力”。荆州市干部实绩考核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公务员平时实绩考核”的创新之举,也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推进系统绩效考核系统的全覆盖、全员参与。一是做好绩考系统培训。我局多次组织市直水利系统绩考工作培训会,大力宣传实施绩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从落实绩效系统“记、考、用”三个环节做好讲解培训,极大提高了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绩考的积极性。二是落实履职尽责清单化管理。市直水利系统实行全员履职尽责清单化管理,做到“能考则考、应考则考”,不留死角,同时加强督促和巡查力度,突出抓好“日志记载率”和“评分率”的日常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限期整改。三是开展二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我局出台了《市直水利系统绩效考核办法》,从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进行了细化、优化、量化,强化了各单位目标责任内容的落实,为我局全年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通过“一网”考核的贯彻落实,不仅有效实施了干部职工日常监管,有效促进了工作事项的落实,同时,树立了干实事,求实效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凝聚系统工作的向心力。

二、实行层级管理,提升组织“执行力”。荆州干部实绩考核系统是展示干部实绩的重要平台,是落实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组织“执行力”。一是实行层级管理。要求各级人员对上一级人员负责,我们利用绩考系统月度工作审核功能,每一个人员的月度工作需要经上一级审核通过,避免了工作偏离中心和重点,集中力量完成当前工作任务。二是优化考评设置。对单位一把手评分,由上一级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评,同时加大主评权重,确保工作任务与上级安排部署合拍,形成合力。目前,水利系统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双月评分中,水利局主要领导作为主评,且打分权重不低于40%,有效促进了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提升了组织的“执行力”。

三、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传递“压力”。一是认真制定单位目标计划书。目标计划书是市委、市政府对我局进行绩效考核的依据,也是我局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每年我局都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中心工作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充分征求职能科室、二级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年度目标计划,确保目标计划上下对接、领导认可,又贴合实际、操作易行。二是抓好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围绕目标计划书,我局多次召开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分解,对于“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等重要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奖惩,增强责任部门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加强督导,确保目标计划全面超额完成。考核指标下达后,我们采取周跟踪、月调度、季分析、半年调研进行管理,对指标完成进度,采取召开现场调度会、工作协调会、约谈、下督办函和预警函等方式,加强动态监控。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等重点指标我们还实行重点督办,确保主要考核指标的全面超额完成。

四、探究结果运用,提升绩考“生命力”。我们严格贯彻落实《荆州市干部实绩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坚持将干部实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强化了考评结果运用。我们将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在动议环节看实绩、在考察环节核实绩。目前市直水利系统提拔重用为领导职务的对象,均为实绩突出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得分均在85分以上,或在同层次干部中排名二分之一以上。

(作者系荆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