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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获全国表彰
信息来源:荆州发布 | 发布时间:2021-06-11 10:59:16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250个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50名同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348名同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松滋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成功上榜!

  近年来松滋市按照河湖暂行办法,采用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的原则,对责任河湖进行常态化巡查。扎实开展“四乱”排查整治行动,确保主要河湖现存问题整改“清零”,严格涉河湖项目审批,严格控制全市“四乱”增量。稳步推进划界确权工作,将小微水体整治纳入全市河湖长制考核内容,从严从实治理管护小微水体。

  2020年,松滋市被评为省级示范县市,稻谷溪湖、洈水水库被评为省级示范河湖,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被评为省级示范单位,市级河湖长黄祥龙、刘红星、刘艳,镇级河湖长易金红、曹建新,村级河湖长唐汇宴,民间河湖长易绍雄、姚松云、刘建平,河湖长制工作人员邓恢祥等10名同志被评为省级示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