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绩考办印发专函,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市直单位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关于明确“扫黑除恶”工作考核的函
市直各绩考单位:
根据工作要求和《2018年度荆州市市直单位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现就扫黑除恶工作年终考评明确如下: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风险防控,平安荆州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并在“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中心工作”中占8%权重。
2、市直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和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情况,由市扫黑办和有关牵头部门作出评价。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上来,切实担责履责尽责,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荆州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