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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的意见》的通知(荆办发〔2018〕13号)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8-08-30 00:00:00

    各县、市、区委,荆州军分区党委,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市直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荆州市委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关于市直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直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转变作风,争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争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表率,争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表率,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实现转型赶超、加快复兴凝聚强大合力。


    二、重点任务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按照党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总要求,市直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党组(党委)和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强化党内职务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2.高度重视党的思想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思想建设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著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荆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开展“入党纪念日、初心年检时”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风险点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机关党外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3.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机关党组织设置,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机关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的质量,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党员干部思想解惑、文化解渴、心理解压、生活解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突出政治标准培养选拔机关干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研究决定机关党员干部党内职务任免时,要主动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把党员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政治表现情况纳入考察重要内容。


    4.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中共荆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办文〔2018〕13号)要求,聚焦“五多五少”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扎实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巩固和深化“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成果,扎实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专项治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贯穿决策和执行全过程,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5.从严从实抓好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对市直机关的政治巡察,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持续推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七个方面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和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大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小微腐败”等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审批监管、招投标和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


    6.把制度建设贯穿党建其中。把党的制度建设贯穿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权力的行使。重点完善党组(党委)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从制度上保证党组(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机关党的建设落到实处。定期对本部门本系统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市直机关作风


    7.锤炼思想作风。采取上党课、讨论交流、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实地学习考察、学身边的先进典型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思想路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省情市情教育,围绕“荆州复兴我有责”“荆州复兴、向我看齐”等主题开展热爱荆州、复兴荆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荆州快速高质量发展为荣,以荆州落后掉队为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着力解决因循守旧、抱残守缺、改革意识不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担当勇气缺乏,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工作干劲不足,固步自封、视野狭窄、大局观念不强,主观臆断、不尊重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思维方式落后等突出问题。


    8.践行优良学风。建立健全机关学习机制,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为全市大兴学习之风做好示范。进一步加强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参学率不低于80%,每季度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机关党员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常态化组织全体党员学习。


    9.转变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用在破难题克难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加强机关考勤考核,坚决杜绝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不良现象。完善重大民生事项事前征求意见、事中群众监督、事后群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实效。严肃查处在日常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各种理由拖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等问题,坚决查处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担当不担当,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以及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等问题,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10.涵养领导作风。健全和完善党组(党委)议事规则,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组(党委)会议,不准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组(党委)会议,不准党组(党委)会议与行政会议混开。党组(党委)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决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不准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要严格遵守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不准抢先发言定调。严格执行党政正职对人事、财务、基建、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11.改进生活作风。机关党员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参加“俭以养德、向我看齐”行动,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用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约束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立好的家风家规。


    (三)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上率先担当作为


    12.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把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转化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要发挥组织优势,自觉把党的工作融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要发挥部门优势,履行部门职责,按照《贯彻落实〈中共荆州市委关于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加快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细化本部门行动方案和工作措施,争先进位、比学赶超,以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3.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投身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主战场,敢于担当、精诚团结,少说多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勇于承担最危险、最繁重、最关键的工作任务,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充分展现合格党员的良好形象。围绕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党员岗位承诺制、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激励引导党员立足本职、争当先锋,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为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机关工委代表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强化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政治担当,督促指导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各部门党组(党委)在机关党的建设上,要主动接受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支持市直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共同推动市直机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


    (二)强化检查督办。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直机关党组织每半年对下一级党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综合运用专项督查、专题调研、抽查暗访、点评通报等形式,充分利用市长热线、电视问政、行风热线、e线民生等监督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市直机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工作纳入有关专项整治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作为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整治、巡察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管理和干部工作实绩评价、职务调整、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