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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斌:建立绩考新机制 激发系统正能量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7-08-13 00:00:00

近几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通过不断创新考核方式,调整考核办法,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考核工作机制,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我局被国务院、国家文明办授予“全国文明单位”,2016年度在全省工商系统目标责任制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一,市局注册登记窗口连续14年被市政府授予 “红旗窗口”,与此同时,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典型,分别受到国家部办委,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一、完善机制,健全科学考核体系。一是整合考核力量。立足局情,把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绩效管理整合统一,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市局督察队总牵头,市局办公室、市局人事科紧密配合,各司其责,互联互通。通过力量整合,统一管理,职责明确,考核数据互联互通,做到每一块工作都有领导负责,每一个项目结账到人,一抓到底,改变了过去多头考核的问题。二是分层分类考核。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分层分类,全员参与考核。对个人绩效考核,从上自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下至各县市局、行政分局、基层工商所干部职工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对单位施行目标管理,把6个县市局、5个城区行政分局;17个市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5个市局直属机构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层分类,单位和人员全覆盖。同时把单位目标管理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紧密联系,捆绑结账。在全局形成了个个抢前争先,不甘落后的工作氛围。三是明确目标导向。在考核内容上涵盖了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省工商局的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突出招商引资、精准扶贫、“五城同创”,以及省局重点业务工作指标。把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业务指标与综合指标,增量指标与增幅指标,总量指标与人均指标,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紧密结合,统筹考虑。同时,在整个指标体系中,除沿用常规的奖分、罚分指标外,设立了创新工作指标,鼓励争创亮点和争创新业绩。

二、公平公正,考核过程阳光透明。严格执行考核规则,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一是考核程序全公开。从制定考核规则,设置考核标准、内容,到对结果审定,在局域网上整个过程全部公开。如在制定考评规则时,先把总体考评方案设想在局域网上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在整理大家意见后,再公开,尽量做到考核规则科学合理.二是项目评分全公开。对考核责任部门负责的考核项目指标、分值、扣分理由,以及得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在市局系统网上全部进行公开,杜绝打感情分,当老好人。三是奖分罚分全公开。制定《市局奖罚分认定办法》,由各单位申报奖罚分项目,据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考核办汇总,考核领导小组初审,然后将初审确定的奖分、罚分事项以及得分情况,全部进行公开。同时,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建立日常考评台账,实行项目管理;对重大部署,如打击传销、“潜规则”等重大专项行动,实行跟踪管理;对重大问题,建立倒逼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对个人工作业绩,推行双月考评,实行提醒谈话制度。

三、严明奖惩,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市局党组高度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取得优异成绩人汗水白流,对考核结果做到“三挂钩”:一是考核结果与单位“一把手”评优挂钩。如单位考核评为先进单位,该单位“一把手”直接定为优秀,2016年共有7个科室、2个直属机构、3个行政分局“一把手”评为优秀。二是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对于考核为先进单位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20%,排名末位的不给优秀指标。三是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干部排名靠后的不得作为提拔对象。

近几年来,我局把绩效考核作为保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主要措施和办法,有效推动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开展。通过绩效考核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近几年来,先后有一批业绩突出的基层一线年轻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

(作者系荆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