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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三到位”提升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3-04 10:14:01

  近年来,沙市区扎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攻坚提升行动,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强抓闭环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已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

  设施配套到位。沙市区船籍港所有现有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共有162艘,均完成涉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水域的处理装置或储存设施设备改造或安装,全部办理防污染证书。

  闭环管理到位。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电子联单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辖区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单位的运行机制,开展部门联动检查与服务使用船E行系统监管有机结合,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三率"(接收率、转运率、处置率)高于95%。目前,船舶污染物接受企业19家、公务趸船7艘、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企业6家,油污水转运处置企业2家均注册使用船E行系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已形成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沙市区船籍港所有营运船舶均已纳入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系统)。辖区船舶生活垃圾转运率97.99%、处置率97.19%,生活污水转运率98.74%、处置率98.63%,油污水转运率91.44%、处置率91.44%。

  联合监管到位。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长江海事、城管等部门根据职责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港口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监管。海事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检查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80余次,对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300余次,实施船舶防污染检查1633艘次,行政处罚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