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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秩序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告知书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5-13 14:33:39

  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6日起在燎原路以西,九阳大道以东,荆江大堤以北,复兴大道以南(火车站等重要点位做相应延伸)开展市容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无“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无“流动摊贩、出店经营”等整治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张贴、涂写、刻画、散发“牛皮癣”小广告和宣传品的,由市城管执法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和《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小广告上的手机、固定电话号码移交通讯运营部门列入黑名单,停机封号一个月。停机后仍不改正的,延长停机时间,直至永久停机。

  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

  三、临街商场、门店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商圈范围内,需要占用规划退线区范围内的广场、空地从事促销或者举办活动的,应严格遵守批准的时间和范围。

  四、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电线杆、路牌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

  五、沿街商业门店要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自觉维护城市生活秩序,主动制止和清理“牛皮癣”非法小广告,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管理。

  六、自即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对拒不整改的当事人采取扣押物品等强制措施,并从重予以行政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敬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管理,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共建共享美丽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