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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绩考评比晒 巡察质效真准实
信息来源:荆州市绩考网 | 发布时间:2017-06-21 00:00:00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办组实际,市委巡察办制定《市委巡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依托荆州干部实绩考核系统,将巡察办在编人员与巡察组抽调人员一并纳入网上集中考核,实现网上评实绩、网上比实绩、网上晒实绩,使巡察平时质效考核更加真切、精准、实在。

一是全员晒日志。“晒”是考核的基础,也是监管的手段,还是巡察人员经常性自我反省、自我调整、自我提高的过程。巡察人员坚持每天上网记载工作日志,记载的工作日志要求言之有物,精炼简洁。办组领导带头晒日志,巡察人员之间可随时互相查看、互相学习、互相监督,巡察领导小组的领导可随时查看办组所有人员的日志,并了解他们怎么干事、做了什么事。

二是量化考实绩。网上考评系统设置“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70分以下)4个等次,每双月进行评分,主要采取“三评”,即领导主评,由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评分;巡察办主任对巡察组组长、巡察办全体成员、巡察组成员进行评分;巡察办副主任对巡察组成员、巡察办全体人员进行评分;巡察组正副组长对巡察办全体成员及所在巡察组成员进行评分。同级互评,由巡察组组长之间、巡察办副主任与巡察组副组长之间巡察办成员之间、巡察组组内成员之间、巡察组成员与巡察办成员之间进行互评。下级参评,由巡察组副组长对所在巡察组组长、巡察办领导评分;巡察办成员对巡察办领导、巡察组正副组长评分;巡察组成员对所在巡察组正副组长、巡察办领导评分。系统会自动对评分按设置的权重进行统计,形成最终分数。因为评委“多元化”、评价“背靠背”、打分“无痕化”,考评更客观、更科学、更准确。

三是结果“三挂钩”。网上平时考核得分直接转化为巡察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即与个人评先挂钩,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实绩突出干部”、“劳动模范”等综合性表彰候选人;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考核在同层次干部中排位1/2以后的或得分低于85分的,不得作为拟晋升职务对象;与干部日常管理挂钩,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或排名靠后的,提请有关领导对其谈话提醒。

            (中共荆州市委巡察办督办科科长  张久经)